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九十九条已废止合营各方之间没有有关仲裁的书面协议的,发生争议的任何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九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一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