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章 外汇管理第六十六条已废止合营企业在国外或者港澳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其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年度利润表,应当通过合营企业报送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其分局。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