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十六章 附则第一百零一条已废止合营企业的外籍职工和港澳职工(包括其家属),需要经常入、出中国国境的,中国主管签证机关可以简化手续,予以方便。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一百条回到全文第一百零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