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五章 罚则第二十八条有效民办非企业单位被限期停止活动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封存其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被撤销登记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收缴登记证书和印章。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