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第三章 人口普查的组织实施第十七条有效每个普查小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员,负责入户登记等普查工作。每个普查区应当至少有一名普查指导员,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和检查普查员的工作,也可以直接进行入户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