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
第二章 城市市容管理
第十二条
有效
城市中的市政公用设施,应当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维护和保持设施完好、整洁。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一条
回到全文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