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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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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已废止

违反本规定,隐瞒真实情况,采用欺骗手段取得法定代表人资格的,由企业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企业登记,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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