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三章 认证第二十四条已修改认证结论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认证要求的,认证机构应当及时向委托人出具认证证书。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