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和自力更生、艰苦创业的精神,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学校的可能,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含林、牧、副、渔),为教学和科研服务,为生产服务,为人民生活服务,有条件的也要为外贸出口服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