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八条有效本条例规定的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处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执行;对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承储企业、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工作人员的纪律处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