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人员申请取得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从业资格,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中国证监会统一印制的申请表;

(二)身份证;

(三)学历证书;

(四)参加证券、期货从业人员资格考试的成绩单;

(五)所在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开具的以往行为说明材料;

(六)中国证监会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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