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第九条有效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当对本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