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国际联网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