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四章 跟踪评价第二十八条有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规划实施过程中产生重大不良环境影响的,应当及时进行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向规划审批机关提出采取改进措施或者修订规划的建议。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