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第三章 审查第二十三条有效已经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包含具体建设项目的,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应当作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可以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分析论证情况予以简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