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 设立登记第九条已废止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未决定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全体合伙人均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有限合伙人不得成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