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二章 设立登记第八条已废止经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合伙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只能有一个,并且应当在其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管辖区域内。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