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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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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食品进出口

第五十一条

有效

对通过我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的境外生产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实施跟踪调查。对不再符合认证要求的企业,认证机构应当依法撤销认证并向社会公布。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12月1日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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