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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六章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

第三十四条

有效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审计、企业法律顾问和职工民主监督等制度。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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