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四章 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被授权的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建立和完善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并承担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