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章 不可移动文物第七条有效历史文化名城,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核定公布。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保护规划,应当符合文物保护的要求。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