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九条有效集体企业领导人员滥用职权,侵犯职工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由上级管理机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行政处分;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职工进行报复陷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