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出口管制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国家原子能机构会同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商务部、外交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管制清单》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