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第十六条已废止国家鼓励开展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继承工作,培养高层次的中医临床人才和中药技术人才。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