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监督办法/第七章 奖励和惩罚第二十四条有效国境口岸卫生检疫机关,对贯彻执行本办法和国家有关卫生法令、条例、规定,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扬和奖励。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