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有效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擅自印制票据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提请有关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