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第三章 飞行活动的管理第十二条有效从事通用航空飞行活动的单位、个人实施飞行前,应当向当地飞行管制部门提出飞行计划申请,按照批准权限,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