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民用机场的建设和使用第十二条有效运输机场内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由机场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建设;运输机场外的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等基础设施由运输机场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规划,统筹建设。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