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已废止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2019年3月2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