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五章 邮件的寄递和损失赔偿第四十一条有效单位收发人员接收给据邮件时,应当认真点核无误后,在相关清单上盖章签收。收发人员对于各种邮件负有保护和及时传送的责任,不得私拆、隐匿、毁弃邮件或者撕揭邮票。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