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船舶、浮动设施和船员第十二条有效按照国家规定必须取得船舶污染损害责任、沉船打捞责任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保证书的船舶,其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取得相应的保险文书或者财务担保证明,并随船携带其副本。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