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六条有效对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的行为的投诉、举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处理。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