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鼓励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规定第十八条有效在华侨、港澳同胞投资企业集中的地区,华侨、港澳投资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成立华侨、港澳投资者协会。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1990年8月18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