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六章 监督管理措施第七十五条有效会计师事务所对证券公司或者其有关人员进行审计,可以查阅、复制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客户信息或者证券公司的其他有关文件、资料,并可以调取证券公司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内的有关数据资料。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所知悉的信息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