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有效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
第三十九条
回到全文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