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学校卫生工作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