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第四条已废止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按照每次从中国港口运载旅客、货物或者邮件出境取得的收入总额,依照4.65%的综合计征率计征,其中营业税为3%,企业所得税为1.65%。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