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船舶运输收入征税办法第十七条已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同外国缔结的有关协定规定减税或者免税的,按照协定规定执行。前款所称协定,是指关于对所得(和财产)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互免海运企业运输业务收入税收协定、海运协定以及其他有关协定或者换文。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