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六条已废止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撤销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