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十五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进口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或国务院禁止使用的其他计量器具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追究法律责任。行政法规 · 国务院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