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统筹规划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设施,满足污水处理需要,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督管理,保障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正常运行,逐步实现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和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