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第三章 流域水污染防治第三十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水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明确保护和管理责任。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