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水路货物运输、载客十二人以下客运船舶运输以及乡镇客运渡船运输的经营者为其船舶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或者取得相应的财务担保,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