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农作物秸秆处置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作物秸秆处置协调工作机制,推动农作物秸秆规范处置、合理利用、标本兼治。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