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农作物秸秆处置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农作物秸秆包括粮食、油料、瓜菜等收获籽实后的根、茎、秧及果树修剪后的废弃枝条。地方法规 · 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