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人民调解员因从事调解工作致伤、致残,生活发生困难的,或者牺牲的,其医疗、生活救助或者家属抚恤和优待的具体办法,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

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单位为人民调解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