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理第九条有效武夷山自然保护区根据国家有关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分的规定,划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其保护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