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设立武夷山世界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用于武夷山世界遗产的保护管理。专项经费的筹集、使用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