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自然遗产保护第二十九条有效在武夷山世界遗产保护范围内,应当推广使用环保型车船作为交通工具,推广使用电、气或者太阳能等环保能源取代薪材;在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地带,禁止载重量十吨以上的车辆通行。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2年9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