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绿色宜居城市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服务保障第三十四条有效严格实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雨污分流的管网系统,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优良率。提高中水利用率,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加强对地下排污管网的监督管理,防止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地方法规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